涉及千萬元遺產和多處房產,經佛山三水法院調解林某獲遺產款450萬元
兒子在生前立下遺囑,將千萬元遺產和多處房產分配給了兒媳葉某和孫子孫女。在海外生活的老母親悲痛之余因為連一分贍養費都沒有,遂不遠萬里回國將兒媳等人告上法庭。
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媳婦向家婆林某支付遺產款450萬元。
兒子巨額遺產老母親沒份
在這單官司中,年逾八旬的林某是死者楊某的母親,長期居住在國外。2008年,楊某被確診為晚期肺癌腦轉移,診治無效于2011年離世。林某悲痛回國卻發現兒子楊某在生前立下遺囑,將千萬元遺產和多處房產均分配給了兒媳葉某和孫子孫女。
“自己竟連一分贍養費都沒有。”林某不相信自己的兒子會這么狠心,遂將兒媳等人告上法庭,她認為該份遺囑并非楊某所立,向法院申請對遺囑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鑒定。2013年3月7日,佛山市三水區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件。
鑒定結果顯示遺囑有問題
葉某稱,遺囑是楊某在臨終前立下的,當時楊某神志清醒,而且還有兩位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簽名證明。葉某也向法庭提出申請,請求楊某的主治醫生尤某、同房病友的妻子宋某作為見證人出庭為其作證。
為了進一步弄清遺囑的真偽,三水區法院同意了林某的申請,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對遺囑的簽名筆跡、形成時間等內容進行了司法鑒定。最終,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遺囑上打印的內容文字、簽名及日期等均不是在死者臨終前形成,而是分別在楊某死后一年的2012年2月份前后時間段打印或書寫形成。
面對鑒定結果,葉某仍堅稱遺囑是真實的,并對鑒定結論的有效性提出質疑。
經法院調解雙方握手言和
對遺囑的爭議,對鑒定結論的質疑,令雙方矛盾不斷加劇。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并嘗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葉某態度強硬,拒絕調解。
“婆媳關系形同水火,如果再以判決結案,雙方矛盾很可能進一步惡化。”在判決之前,該案承辦人、三水區法院西南法庭庭長鐘國興決定再嘗試引導當事人調解。隨后,法官多次致電雙方當事人,從情理、法理的角度,對當事人進行多方的勸解和疏導,雙方矛盾逐步緩和。
據悉,在法院的主持下,婆媳日前達成調解協議,媳婦葉某向家婆林某支付遺產款450萬元,至此,這場遺產爭奪戰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