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口頭遺囑立遺囑人必須有遺囑能力,即在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如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不得處分他人的財產。那么,口頭遺囑的見證人條件有哪些?請看找法網繼承法編輯的介紹。
法律咨詢:
你好,請問口頭遺囑的見證人條件有哪些?
找法網律師回答:
您好,關于口頭遺囑的見證人條件有哪些,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找法網律師提醒:
口頭遺囑實質要件
(1)立遺囑人必須有遺囑能力,即在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如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不得處分他人的財產。
無效口頭遺囑
(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篡改內容無效。
(5)遺囑沒有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對此種遺囑須在扣除應當保留的份額后按照遺囑分配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