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對于文化水平不高、書寫有困難的遺囑人可以采取錄音的方式來立遺囑。那,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法律咨詢:
我爺爺以前是商人很有錢,現在他歲數大了,怕去世后孩子們為了他的遺產發生爭議,他就自己在家里用錄用的形式立了遺囑。他去世前把那個錄音遺囑交給了大的兒子,讓大兒子按照遺囑上的意思去分配遺產。可是大家之前都不知道他爺爺立了錄音遺囑,在這樣的情況下,錄音遺囑成立嗎?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律師解答:
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為:
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
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
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
5、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
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
只有在以上的情況下錄音遺囑才生效,按照你的訴說,你的爺爺的那份錄音遺囑不應該是無效的。
相關法律法規:
遺囑人提供或者公證人員代書、錄制的遺囑,符合代書遺囑條件或者經承辦公證人員見證符合自書、錄音、口頭遺囑條件的,公證處可以將該遺囑發給遺囑受益人,并將其復印件存人終止公證的檔案。
公證處審批人批準之后,遺囑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公證處應當完成公證遺囑的制作。遺囑人無法在打印的公證遺囑上簽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條規定的遺囑原稿的復印件制作公證遺囑,遺囑原稿留公證處存檔。
第二十條 公證處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規定保管公證遺囑或者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也可根據國際慣例保管密封遺囑。
更多錄音遺囑相關知識,推薦閱讀:
自書遺囑范文
錄音遺囑的效力
代書遺囑應具備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