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拆遷補償款分割的問題,首先要了解拆遷房的性質,然后再考慮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分割方法:
1、拆遷房屬于私房
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后又用于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于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
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等,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
2、拆遷房屬于公房
(1)若補償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積為計算依據,配偶基于合法婚姻關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財產,對其份額享有所有權,離婚時應給予補償款。
(2)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并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后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3、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死亡
(1)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無權分得房屋拆遷款。
(2)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有權分得房屋拆遷款。
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法律規定的夫妻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