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國現行的夫妻財產制是規定夫妻財產關系及相關問題的法律制度。其內容主要就是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處理。那么,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怎樣的呢?其是否有一個確定的標準呢?本文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上來進行闡述。
現行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制的規定
夫妻間的財產關系是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2001年新修訂的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財產制方面,該法實行的仍是以法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為主,約定共同財產制為輔的制度,該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財產制的內容。
必須指出,我國新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財產制上仍然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為共有財產,夫妻雙方按共同共有原則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婚姻關系終止時才予以分割。
不過,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