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越來越強調婚姻自由。目前,這種自由仍然是有一定限度的,比如我國尚未公開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然而就在前不久,一對同性戀者就將民政局告上了法庭,大聲地向世人表達自己對于婚姻方面自由平等的追求。
孫文林(化名)是一位同性戀者,在中國這樣一個傳統的國家,他這一路走得異常艱辛,但他從未想過放棄。早在14歲的時候,孫文林就清楚地告訴父母,他不喜歡女人。但父母覺得孩子還小,當不得真。此后,因為同性戀問題,他與父母發生了很多次爭執,他的親朋好友都不能理解他的想法。當時同性戀還不被世俗所接受,他的父母為此十分難過;得不到理解和認同,小孫文林也漸漸變得自卑和內向。直到他上了大學,思想漸漸成熟,勇敢地向外界承認了自己的性取向。經過多年的溝通,孫父孫母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堅決地反對了。
25歲那年,孫文林認識了比他大十歲的男友。他們交往了一年多,相處融洽。在茫茫人海中遇見這樣一個“他”是多么不容易,他們十分珍惜彼此間的緣分。于是在今年6月23日,兩人“相戀”一周年的紀念日,他們決定成為真正的“夫妻”。
在朋友們的陪伴下,心中惴惴不安的一對“新人”走進了芙蓉區民政局。孫文林甚至準備了一面錦旗,若是登記成功了就送給民政局。表明來意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先是一驚,隨后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為兩人登記結婚。工作人員拿出法條向眾人解釋: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雙方必須是符合法律條件的異性。
孫文林并沒有氣餒,他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婚姻法》總則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男女都應平等地享有與男性結婚的權利,也平等地享有與女性結婚的權利,否則就違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孫文林先后找到湖南省民政廳、芙蓉區民政局的負責人,都沒能得到滿意的答復。最后,孫文林決定找律師起訴民政局。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師石伏龍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材料,請求判令芙蓉區民政局為其辦理婚姻登記。法院已收下起訴材料,將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孫文林表示,他既然已經選擇這一條艱辛之路,就不會中途放棄。不管法院如何判決,他都會勇敢地繼續追求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