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我現在已經懷孕六個多月,因為丈夫經常賭博,我和他為此也爭吵不斷,我想要到法院起訴離婚,請問如果離婚的話我能否多分財產?孩子出生后能否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潘女士:我現在已經懷孕六個多月,因為丈夫經常賭博,我和他為此也爭吵不斷,我想要到法院起訴離婚,請問如果離婚的話我能否多分財產?孩子出生后能否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答:第一,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中沒有懷孕期間女方提出離婚可多分財產的相關規定;第二,離婚后,孩子的父母雙方對孩子都有撫養、照顧的責任和義務,因此你完全可以孩子名義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