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男,漢族,身份證編號:
乙方: ,女,漢族,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與 年 月 日登記結婚,甲乙雙方在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自愿一起訂立此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屋裝潢費用為乙方婚前出資 元,自本協議簽字日起歸乙方個人所有,屬乙方個人財產。
二、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經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債務(含合法債務與非法債務),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均由欠債方個人進行償還。
三、雙方各自生產經營工作等各項收入歸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主張其享有份額。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自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已進行婚內財產劃分的事實,以保證另一方的合法權益。該協議不因離婚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