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的三套房子莫名其妙地被別人能賣了出去,并辦理了公證。更氣憤的是自己的一套價值15萬元的房子居然被賣了3萬元。在查明是有人冒名辦理公證后,潘女士于5月31日向江蘇省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狀,將蘇州房產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撤銷已變更的房產證。目前蘇州市滄浪區法院已受理這起案件,將于近期開庭。
離奇:一家三套房 全被委托賣掉
潘女士介紹,她家里共有三套房子,一套在姐姐名下,一套自己名下,一套在女兒名下。今年姐姐家的房屋在裝修過程中,突然來了一名張姓男子,聲稱房屋已經過戶到他的名下,要求停止裝修,還自行把房門的鎖都換了。而且還聲稱馬上要接管他們其它兩套房子。潘女士一家覺得不可思議。
為此,潘女士到交易中心查檔,發現該房產已委托陸小姐賣給那名姓張的男子!據工作人員稱,陸小姐持有三份分別簽有潘女士及其丈夫名字、女兒名字、姐姐名字經過公證的房屋出售委托書,全權代理潘女士一家對三處房產進行出售等各項事宜。
“這絕不可能!”潘女士感到不可思議,這些房子都是自己家里人目前在住著,怎么就突然冒出有人委托呢?而且更氣人的是,其中自己女兒名下的一套47平方米的住房僅賣了3萬余元,而目前市場價最少也要15萬元。
荒唐:假冒簽名也能公證
為了弄個究竟,潘女士請了律師調查取證,調查的結果令她嚇一跳:房屋出售委托書上面確實有她自己的名字,也經過蘇州市相城區公證處作了公證,簽署的日期是在2005年12月23日。但實際上,潘女士這段時間根本沒有去過公證處,而且相城區公證處在哪里也根本搞不清。
潘女士向 出示了律師搜集的這份委托書, 看到,該份房屋出售委托書寫明,“潘女士”委托陸小姐為合法代理人,以委托人名義全權代表委托人辦理房屋的相關手續及簽署有關文件,包括出售該房、辦理過戶手續、簽署相關文件等多項手續。
委托書上有委托人潘女士和丈夫、女兒、姐姐的名字,日期為2005年12月23日,委托書背面是一份公證書,蘇州市相城區公證處某公證員于2005年12月23日對該份委托書進行了公證,證明潘女士全家于2005年12月23日來到公證員面前,在委托書上簽了名,公證號為“(2005)蘇相證民字第749、784、785號”。
潘女士說,她不知道公證人員當時是如何對照委托人本人和證件的,從而做出“證明潘女士全家在委托書上簽名”的公證。而且,潘女士簽字的習慣是連筆的,而公證處做的“房屋出售委托書”上的簽名,卻是像小學生寫的字。
相城區公證處接待了潘女士后進行了核對后發現,當時潘女士全家確實沒有到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為此自行撤銷了三份公證書。
起訴:狀告房地產管理局
潘女士稱,自己的房屋一直是在正常居住,根本沒有想過要出賣。前段時間自己的外甥女要做生意,才把房產證給她,她也只說借用一段時間,沒有說要去出賣。她不知道這個去簽名的人,是怎么弄到自己的其它各類證件的,并且能讓別人認為他就是潘女士的一家人,她唯有通過法律途徑來得到答案。
5月31日,潘女士和其女兒,向蘇州市滄浪區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狀,將蘇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撤銷已變更的房產證,蘇州市滄浪區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