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彩禮也會違反婚姻法?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還有就是通過媒人要對方索要,而且現今社會的索要有車、房才結婚的“風俗”也違反了這一條,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的,而不是金錢。;
如何判斷彩禮?
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必須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最終結婚關系,不得已而給付的,其具有明顯的習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對于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案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結婚關系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