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華軍,你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決定對你行政拘留,是否申辯?”11月26日,沙洋縣公安局牛奶山派出所,所長邵革平對“跳樓討彩禮”的胡華軍發問。“我愿意受罰,不申辯。”追悔莫及的胡華軍回答。
女友“婚”后離家出走
胡華軍,武漢市新洲區男子。去年3月,老鄉幫忙介紹沙洋縣人許芳成為女友。倆人相處一段時間,談婚論嫁。胡家上女方家門提親,許芳母親開口要6萬元彩禮,胡華軍父母二話不說,給親家匯了6萬元錢。
去年9月19日,胡華軍同許芳舉辦了婚禮,但因許芳弟弟外出帶走了戶口本,沒辦成結婚證。婚后一天,小兩口鬧別扭,許芳稱其有婦科病要回娘家去治病。此后,胡華軍多次到沙洋,卻見不著許芳。
討要彩禮不成 欲跳樓輕生
今年11月20日,胡華軍來到沙洋縣信訪局。信訪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協商。胡華軍提出如許芳不愿跟回家,需退還6萬元彩禮錢。當日,雙方協調未成功。
23日,胡華軍父母趕到沙洋縣,再次到許芳家中協商。這時,村支書出面建議許芳母親退還4萬元錢。而許芳大舅說許芳“被打”,只愿退3.5萬元。雙方爭執不讓,各自離去。
24日早8時,胡華軍一家來到沙洋縣政府。相關人士告知胡家應去法律援助中心,請律師打官司。然而,情緒激動的胡華軍不聽勸告,爬上政府對面的一家酒店頂層,站在鐵欄桿邊,扔下塑料瓶、短鋼管等雜物。路上行人見有人跨坐在欄桿上,一只腿懸掛在欄桿外,遂報警。
要回彩禮 但被行政拘留
酒店位于街中心,來往行人停足觀望,過往車輛交通受阻。公安局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交警疏導人群、車流,消防隊員鋪開氣墊,談判民警上樓頂勸說。
情緒不穩的胡華軍非常固執。當地鄉鎮領導找到許芳母親,民警組織雙方家人再度協商,許家同意退還4萬元錢。這時,父母終于將胡華軍勸下樓。“維權要依法。我們民警通過工作,幫你討回彩禮錢,體現了人情的一面,但人情不能枉于法律。”在牛奶山派出所,邵革平的話柔中帶剛。
根據法律,胡華軍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第二天,派出所開車送胡華軍父母到車站乘車回家。“兒子如真跳樓自殺,我們也不活了。謝謝民警救了我們一家。”其父母表示。(注: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案件解讀
沙洋縣公安局法制科長黃勇認為,本案當事人胡華軍討要彩禮錢屬于民事糾紛,可申請法院起訴追要彩禮。胡華軍以跳樓自殺的過激行為給政府部門施加壓力,制造社會影響,以達到討回錢的目的。此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擾亂單位秩序、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故給予其行政拘留;如行為屬于“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還將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一款,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