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為名欠下賭債不屬于共同債務 “丈夫欠下的賭債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嗎?如果離婚的話我也要幫他還嗎?”昨天,市區王女士帶著疑問撥通了記者的電話。 王女士說,她與
賭博為名欠下賭債不屬于共同債務
“丈夫欠下的賭債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嗎?如果離婚的話我也要幫他還嗎?”昨天,市區王女士帶著疑問撥通了記者的電話。
王女士說,她與丈夫結婚5年了,有一個3歲的孩子。她有固定工作,丈夫開出租,每月家庭收入不錯。不知什么時候,丈夫迷戀上了賭博。雖然丈夫信誓旦旦地說一定改,但并沒有兌現,而且越賭越大,甚至發展到徹夜不歸。為此,他們經常吵架。
前不久,丈夫不在家,一位虎背熊腰的男子上門來,稱她的丈夫欠了他2萬元的賭債,并揚言:“如果再不及時還,就不客氣了!”她跟孩子嚇得急忙打電話給丈夫,丈夫在電話里一言不發。晚上,丈夫回家后,說外面欠下的賭債還不止這2萬元。一番爭吵后,兩人決定協議離婚。
“賭債是他背著我欠下的,我不應該承擔還債義務吧,但不知道法律是怎樣規定的?”王女士急于弄清這個問題。
賭債究竟是不是夫妻的共同債務?是否需要夫妻共同來承擔?王女士遇到的這個情況不是特例,有一定的共同性。為此,記者采訪了趙秀麗律師。趙律師介紹說,答案是非常明確的:賭債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因為根據 《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家庭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債務,賭博屬于違法行為,法律不予保護。所以夫妻一方因賭博欠下的債務肯定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離婚時賭債只能由打欠條的一方自行承擔。
不過,王女士需要有證據證明丈夫所欠的債務屬于賭債,否則,很難說明債務的性質。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債務是男方的賭債也是一份很好的證據,這份證據在債權人起訴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王女士另有其他證據證明男方在外所欠的債務屬于賭債,法院應當認定債務屬于賭債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當然,作為善意的債權人起訴時,因不知男方欠款的用途,不管夫妻雙方是否已經離婚都可以起訴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關于債務的承擔不能對抗第三人,是否屬于賭債最終取決于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