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幸去世的,如果妻子仍在公婆家生活且雙方生活和睦的,無財產分配問題產生。倘若妻子與公婆雙方生活不夠和睦或有一方要求分割財產時,則要按法律規定進行依法分割。
王某于2013年初,因腦溢血突然離世。王某去世后,其父母和妻子在如何分配王某的財產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后妻子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王某名下的各項財產。
王某因腦溢血突然離世,王某和張某婚后夫妻擁有的共同財產房產、車輛及債權等都屬于公有。因此,在分割其財產時,應先將王某和張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共同所有財產的一半分出為張某所有,其余的可作為王某的遺產進行分割。
同時王某的父母年齡大了,應當對其予以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