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本不寬裕,但丈夫為追求刺激,竟偷偷舉債用于個人打牌賭博。7月30日,湖南省安鄉縣人民法院判決了這起離婚案,依法準許原告張某與被告黃某離婚,黃某婚內借款用于打牌賭博的債務張某無需償還。
被告黃某與原告張某系中學同學,兩人于1995年8月登記結婚,1997年生育一男孩,婚后兩人感情較好。但2005年后,隨著兒子的長大和家庭生活條件的逐漸改善,黃某經不住外界的誘惑,經常與朋友在一起打牌賭博,不僅自己的工資收入不交給妻子料理家庭生活,甚至還瞞著妻子在外借款幾萬元用于打牌賭博。張某心灰意冷,認為黃某已經是“無藥可救”,于2007年開始分居生活,2010年6月遂依法向法院提出離婚。
安鄉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雖系自由戀愛結婚,婚初夫妻感情亦尚可,但2005年后,被告黃某沒有承擔必要的家庭責任,且分居已滿兩年,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依法準予離婚;對黃某個人所負債務,黃某亦表示確沒有用于家庭生活開支,應由個人償還。故安鄉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