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匿炒股信息。不透¶給另一方炒股的股東代碼或資金號,或證券公司。
2、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后,套取現金,取出后轉移、隱匿。由于必須借助由銀行開戶炒股,因此,股票資金轉移隱匿與銀行存款的轉移隱匿有相通之處,可以參照銀行存款遇到的問題進行處理。
3、公司、企業股份隱匿的方式及對策。
在離婚時,對于另一方再公司、企業財產份額的分割,也是離婚談判以及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的焦點。因為公司、企業股東名冊在工商登記處可以查詢,隱匿財產的手段僅限于以他人名義入股,自己作隱名股東。而對于公司、企業的財產分割,主要問題在于公司財務不規范或“兩本賬”帶來賬目不實的問題,即便是由法院進行資產審計,往往的結果也是“價值高、評估低”。公司企業財產處理較為復雜,一般要通過專業的律師協助來處理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