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我婚前在單位承租了一套公租房?現在要離婚,請問這套房子應當如何處理?
吳律師:離婚時處理婚前取得的公房承租權時,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處理,以下四種情形可供參考:
1、一方在婚前已經取得了房屋的承租權,因此, 無論婚姻關系存續幾年,如果雙方對此無另外約定,房屋的使用權益均應當歸該方所有;
2、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權,婚后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由于這一承租權的取得是根據原有的承租權的存在,所以該房屋的承租權還是應當歸屬于原享有承租權的一方享有;
3、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使用權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4、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調換房屋的,使用權歸雙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