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而離婚后如何處置、分割財產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不少夫妻還為此鬧上了法庭。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許多人在結婚之前就在考慮財產這個敏感的話題,更有人在婚前進行了。但是,公證這個舶來品卻并不符合中國文化和傳統,即便是年輕人,也有很多無法接受這種方式,因為它潛在地影響了婚后的相互信任。不少曾經恩愛的戀人還因此而分手。
那么,除了婚前財產公證,還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傷情面,又維護了自己的婚前財產呢?進我家理財論壇聊聊你自己的故事吧!
不傷和氣,三種手段處置婚前財產
29歲的陳倩文(化名)在深圳一家外資企業工作,月稅后收入8000元,父母也是退休干部,有著豐厚的退休金。陳倩文與男友相處四年,今年兩人開始談婚論嫁了。但是,本應該做一個快樂的待嫁新娘的陳倩文此時卻陷入了難以啟齒的苦惱之中。
原來,陳倩文是獨生女,陳的父母為了讓婚后女兒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悄悄地給了她一筆20萬元的嫁妝;而陳倩文這幾年在外企工作,也有一筆13萬元的存款。經常讀報看新聞的陳倩文看到一些關于離婚財產糾紛的報道,心里難免有顧慮。陳倩文想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維護自己的婚前財產,但是她知道,出身于貧寒而傳統的潮汕人家的男友是絕對不會接受這種過于直白的劃分雙方財產的方式。
像類似于陳倩文這樣的情況,為了弄明白婚前財產的相關知識,最好是請教一位專打婚前官司的律師。其實婚前自己具有一大筆自產的女性,對婚前及婚姻財產進行預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礎上一種理性對待婚姻的態度,可以避免因財產糾紛影響婚姻質量。許多人考慮:除了婚前財產公證,是否還有其他的辦法維護自己的婚前財產,又維護了雙方的感情。
在國外,對婚前財產進行安排主要通過三大手段:個人信托、人壽保險、投資股權或投資房地產等。除了婚前財產公證能把婚前財產分清楚外,個人信托和保險也都能確保婚前財產的歸屬問題。但由于個人信托在我國尚無發展,因此后幾種是對婚前財產進行安排的較好手段。
手段一:購買保險
像陳倩文類似的情況,可以通過購買保障型保險為不可預知的意外和疾病做些準備。購買基金型保險產品可以在獲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時為未來的婚姻生活預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財務空間。許多夫妻在為各自父母、親戚的花費問題上意見不一,擅自動用婚后必然使這類矛盾更加惡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財產購買一些保險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