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家住南京白下區的趙先生為俘獲女友芳心,簽下一份承諾:“我對你是一心一意的,若結婚后,我的房子車子存款都是你的……”他本以為能白頭到老,可以不分你我,誰知5年后,妻子打定主意要離婚,并要他遵守協議,“凈身出戶”。
婚前簽下協議
趙先生有過一段短暫而幸福的婚姻。10年前,前妻不幸去世,留下尚未懂事的兒子浩浩。2005年,趙先生認識了比她小4歲的江女士,這時他已經是有房有車有存款的富翁了。
兩人談婚論嫁時,江女士反復問趙軍,“你會不會變心?結婚后還會對我這么好嗎?”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心一意的,趙先生承諾結婚后什么都給江女士。
2005年底,兩人領證結婚?;榍摆w先生簽了一份協議,內容為:本人自愿將名下一套價值百余萬的房屋無償贈送給江女士;婚后添置的財產(如車輛、房屋、存款等)都歸江女士所有;如果離開江女士,不得帶走任何財物;江女士的婚前財產仍然歸她個人所有。
孩子引發矛盾
沒想到婚后不久,雙方就出現了矛盾,起因是趙先生的兒子浩浩。蜜月剛過,他向妻子提出要把浩浩從父母家接回來。這時,江女士的臉一下子冷了下來:“哪有剛嫁人就當媽的?”趙先生也很意外:“你不是挺喜歡浩浩嗎?我爸媽年紀大了,照顧浩浩太吃力,而且浩浩也需要母愛……”
這時,趙先生火了。他之所以跟江女士結婚,一方面是喜歡她,另一方面是想給浩浩一個完整的家庭。江女士也火了,她質問趙先生到底是想娶個老婆,還是想給他兒子找個保姆。之后,兩人多次為浩浩的事吵架,感情不可避免出現了裂縫。
婚后第3年,江女士產下一個男嬰,取名南南。南南出生后,江女士搬到娘家住,趙先生也跟了過去。這時,趙先生再次提出接浩浩同住,誰知妻子仍然反對。為了照顧浩浩,趙先生搬回了原來的家。兩人就此開始分居。
要求履行協議
2008年底,江女士提出離婚,法官認為雙方關系尚未惡化,判決不離。2009年,江女士再次起訴到南京白下區法院,堅決要求離婚,同時要求丈夫履行婚前協議,放棄所有財產。
法庭上,趙先生提出和解,但被江女士拒絕。趙先生對法官說,如果判離,他不可能放棄所有財產,特別是房子,“那份協議是建立在婚姻基礎上的,婚姻不在了,協議也不存在了。”趙先生說。
“他是自愿把房子給我的,現在那套房子是我的個人財產,他沒權要回去。”江女士拿出了協議原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