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總是令人盲目。當兩個人在愛情中火熱時,什么問題都算不上問題,錢更是成了身外之物。偶爾的救急任何一方都是義不容辭,為愛掏腰包。但是,當兩人的感情出現了裂縫,一刀兩斷時,往往會撕破臉皮,利益至上。
幾年前,喪偶男子張青松(化名)在離異后認識了另一名離異女子劉芳(化名),兩個都經歷過感情挫折的人相遇產生了極大的共鳴,墜入愛河。
在他們交往后的3年中,兩人相互依靠。劉芳似乎總是“遭遇不順”,先后以自己有病、其母親有病、女兒要出國留學等為由,分多次從張青松處共拿走14萬余元。張青松雖然心中略有疑慮,但是也并未提出要開具欠條要求,義無反顧地將自己全部的積蓄,甚至還向自己的朋友借了錢給劉芳。
讓張青松不安的事情最終還是發生了,2005年開始,劉芳就開始漸漸疏遠張青松。感情破裂本是世事無常,但這劉芳也絲毫沒有要還錢的意思。張青松這才感覺問題不小,開始與劉芳電話溝通,要求還錢。同時他也多留了個心眼,將電話內容進行了錄音。
在收集了相關張青松承認借錢14萬的電話錄音,以及7萬元的資金存款收據等資料后,張青松將劉芳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償還14萬元借款。但劉芳在庭審中辯稱,她與張青松是同居關系,在兩人同居期間,她還流過產,并導致卵巢腫瘤疾病。她從未向張青松借過錢,是他主動給她錢治病,因此兩人之間不存在借貸關系。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為沒有相關證據,雙方之間是否是同居關系難以認定,但張青松與劉芳之間不構成借貸關系。因為首先張青松雖然稱,當時每涉及一筆款項他都聲明是“借款”,但卻沒有索要借據,違反常理;其次,從法律上看,也不具備借貸關系成立的要件,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而目前看,兩人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實:張青松主張的多筆“借貸”中,其付款時“貸”的意思不明確,而劉芳本人也沒有“借”的意思。
因此,最近沙河口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張青松的訴訟請求。張青松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經提起上訴。
滬律網上海婚姻律師提醒大家:雖然在愛情中談錢顯得十分沒有格調,但沒有人能夠否認一旦雙方之間有了經濟糾葛,不說分手之后的麻煩,就算還在一起的時候兩人心中也會有隔閡。那么如何避免金錢對感情產生影響呢?其實也十分簡單,一不要輕易問愛人借錢,二即使借了錢也寫上欠條,保證兩人在這段關系中對等的地位。正確處理好戀愛中的金錢利益問題,免得最后沒了感情,還要撕破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