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一位老大媽來到李滄區法院,情緒激動地要求立案告自己的兒子以便要回自己房子。在立案法官地耐心接待下,老人說清了事情的原委:幾年前老人的房子拆遷,老人便把拆遷置換的房子和拆遷費等在子女間進行了分配,其中一個兒子分得了新房,約定老人享有該房的居住權。現在,兒子竟把老人趕了出來,不讓老兩口繼續居住。
據青島市李滄區法院辦案法官介紹,此類由于老人過早分家析產而引發的家庭糾紛呈上升趨勢。因有老人過早將房屋等主要財產分配給子女,一旦老人與子女發生矛盾,便會引發關于財產權屬的糾紛。
【案例分析】
該類分家析產案件呈現出以下特點:
1、是多為老人起訴子女要求子女返還相關財產或要求保護其對相關財產的使用權等合法權益。
2、是多數案件未能順利立案,原因在于多數老人無力完成復雜的訴訟程序。由于文化程度、理解力等因素的限制,很多老人無法提供基本的訴訟材料,同時由于是家庭內部糾紛,老人大多無法取得其他子女的支持,而老人自身年老體弱無法來回奔波,多種困境之下,很多案件無法順利進入司法程序,最終不了了之。
3、是老人的訴訟請求往往難以實現,親屬之間的財產轉讓往往只是口頭的約定,因此當糾紛發生時,老人的主張多缺乏有力的證據支持,其訴訟請求難以實現。
法官就此類案件作出具體提醒:過早地分家析產為家庭糾紛的發生埋下了隱患。老人過早將房屋等主要財產的所有權轉讓給子女,當自己與子女發生矛盾或是有子女不講孝道時,要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便會遇到一定的困難。為了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父母不宜過早將財產的所有權分配給子女,可以用書面遺囑形式約定自己百年之后再進行財產處分,或者分家時訂立書面協議,以確保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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