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稱,她用自己的股票賬戶替親屬炒股票。但現在她正在打離婚官司,加之目前股票掙錢,丈夫提出按我的股票賬戶分割股票,但我覺得親戚投資的這部分應該扣除。
律師點評替親戚炒股沒證明認定共同財產
林律師表示,王女士替親戚炒股,該筆錢應該屬于她的親戚,但前提是需要舉證證明,否則,如果沒有證據,口說無憑,她賬戶的股票,一般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證明是親戚委托炒股票,托人炒股產生的傭金收益則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傭金收益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