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方(化名)與吳成(化名)婚后積累下巨額資產,吳成說光房產市值就將近2000萬元。2000年8月,因吳成“包二奶”,劉方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訴狀,當時她說兩人只有一筆14萬元的外債。當吳成在2004年2月也提起離婚訴訟時,劉方說有五六百萬元的債務,而且這些債務都是在1997年間的幾個月里冒出來的。她說那是買房欠的債,后來房子被拍賣抵債了。
吳成指責劉方是偽造債務、惡意轉移財產。吳成舉例說,1997年初,劉方讓她的妹妹和姑姑偽造借條,制造出欠其妹妹120萬元本金及79.2萬元利息、欠其姑姑100萬元本金及利息88萬元的債務,從而將市值至少在1000萬元的別墅以380萬元的低價變賣。
市中級法院判定劉方所說的債務絕大多數屬于個人債務,不能以夫妻財產來支付。由于法院未接受吳成控告劉方惡意轉移財產的說法,這幾天,吳成決定向省高院提起上訴。
律師分析:法官懷疑一切離婚債務
偽造債務是去年以來最“高明”的轉移夫妻財產的方式之一,而且這些所謂的債務往往都由法院判決來確認,因此經常一方在打離婚官司,而另一方的親友或者其他人將離婚夫妻一塊告到法院,說是欠了他(她)的債務,要求用房產之類的來抵債,甚至先離婚官司一步,將爭訟的房產予以查封了。
一律師甚至這么告訴記者,找親友或者熟人制造幾張借條實在是件太容易的事,因此他在代理離婚官司時都會提醒當事人防著點。而一民事法官說,他們在碰到離婚一方主張有外債時,都會特別小心,要求當事人合理解釋所借錢款都用到哪里,并要求證人出庭說明,以防一方偽造債務。_x00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