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同居=精神出軌?
“網絡同居”指的是網絡上的虛擬生活方式,即兩個從未謀過面的網友,根據網絡上所提供的資料,在網上相處、戀愛、同居甚至結婚、生子,共同搭建一個網上的虛擬家園。
網上同居當然屬于精神出軌,和對方情投意合,有太多的共同語言,雖然無身體的接觸。不過假如現實中他或她就沒有異性對象那當然不算了。
二、精神出軌”不受法律制裁
目前法律上沒有精神出軌這一說,在法律上單純的網戀并不構成對婚姻的不忠,這與現實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質的區別。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法定的可以作為離婚理由的過錯之一,其表現為有配偶者而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不屬于法定離婚的條件,所謂精神出軌、網戀等行為也不屬于法定的離婚過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