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患有乙肝,妻子怕被傳染而與丈夫分居,丈夫無奈訴至法院要求離婚。6月16日,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離婚案,判決準許原告劉龍根(化名)與被告李金花(化名)離婚。
法院查明,原告劉龍根與被告李金花于2002年10月經人介紹相識談婚,2003年1月1日登記結婚。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也沒有生育小孩。2003年2月,原告劉龍根在廣東省東莞市打工時經檢查發現患有乙肝,由于被告李金花怕被傳染而常為此事與原告劉龍根發生爭吵,原、被告于2005年2月開始分居生活至今。為此,原告劉龍根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具狀來院要求與被告李金花離婚。 一審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并經常發生爭吵,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分居生活至今已4年有余,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微信號復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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