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的夫妻如何離婚-滬律網
離婚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到法院訴訟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過,登記離婚有3個前提條件:其一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且已對、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雙方簽署離婚協議;其二是雙方均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國內地辦理。《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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