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全國離婚率逐年上升,2011年全國有287萬余對夫妻離婚,價值導向出現偏差,物質化現象日趨嚴重,社會責任感逐步缺失,男女關系越發混亂,父母奪愛情況愈勝……這是離婚率越來越高的原因。
與狗同眠“趕走”老公
琪琪(化名)成長于一個單親家庭。母親忙于工作,常常是她一人在家,為了保證女兒的安全并有個伴,母親送了一條薩摩耶狗給她。從十幾歲起,琪琪每天跟狗呆在一起的時間遠勝過任何親人,到后來,她和狗天天一起入睡。
琪琪長大了,到了結婚的年齡,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曉波(化名),兩人興趣相投一見如故,很快便確立了關系并準備走進婚姻殿堂。新婚的次日晚上,看到琪琪開始換衣服準備睡覺,薩摩耶縱身一跳直接上了床。但曉波走近房內試圖上床時,薩摩耶卻直起身來對著他一個勁狂叫。琪琪想要喝止,薩摩耶卻越發叫得更響,并作出要出擊咬人的態勢。
在隨后的一個月里,每當曉波走近臥室想要接近琪琪,薩摩耶必然 “挺身而出”,對他又叫又咬。曉波心里憤怒,向琪琪抱怨,但后者卻指責他沒有容人之量。
雙方母親幫孩子做決定:離婚
“容人之量我有,可那是一條狗,叫我如何容它?”曉波的火氣無處發泄,便回家講給母親聽。母親一聽氣憤之極,直接找上了琪琪的母親,兩親家為著自己的孩子一通大吵。吵到最后,已經不純粹是狗的問題,而上升到家庭教養和家庭素質。
“趁早離婚!”兩個母親幫孩子做出了決定。
走出民政局的那一刻,琪琪(化名)與曉波 (化名)抱頭痛哭,他們不是沒有感情,但因為一條狗,離婚,成了他們最終的選擇。
知識延伸:
離婚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