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有擬寫好離婚協議書;控制、調解好自己的心情和盡量不要讓親友參加登記離婚的過程等幾個方面。下面為您詳細介紹。
離婚有需要注意的問題。男女雙方就離婚的合意、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達成了一致的意見,不是就萬事俱備、水到渠成了。實踐證明,對于離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離婚雖然在眼前,但若雙方意氣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盡棄。
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1.擬寫好離婚協議書。
雖然民政局有統一的離婚協議書的格式,但其結構簡單,基本對于離婚男女沒有實質借鑒意義。為了防止在民政局拖延時間,或因意見不和又爭吵,甚至防止一方反悔,提前擬寫甚至簽訂好離婚協議書,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不僅在上海,而且在全國的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都要求離婚當事人親自抄寫離婚協議,若當事人擬寫了離婚協議書,只要抄寫上去即可。
2.控制、調解好自己的心情。
愛到盡頭都是怨。既然從如膠似漆走到形同陌路,原因肯定是多種多樣的。就目前我們代理的案件中,造成夫妻勞燕分飛的最大原因是移情別戀。因此,在辦理離婚手續時,無過錯、或過錯少的一方大部分要么悲憤滿懷,要么情仇滿胸,心情矛盾和復雜顯而易見。既然情緒波動,往往容易意氣用事,對方一個眼神、一句話都有可能使另一方壓抑在胸的怨氣噴發。既然心中不爽,在講話時自然刺耳,要離婚的一方最好洗耳恭聽、少反駁、少“對花槍”,能忍讓處且忍讓,英雄不逞一時之能,控制、穩定自己的情緒才是上策。
3.盡量不要讓親友參加登記離婚的過程。
俗話說“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人多了是件好事兒,但有時候,卻可能變成一件壞事兒。離婚登記之時,離婚當事人雙方自然心緒不定。自己的親友自然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當然,這個角度自然帶有偏見。
2004年4月,在一起離婚案件中,陪我的當事人與對方當事人在上海市閔行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登記。我們這邊去了3個人,我的當事人、我和我的助理。對方也是去了3個,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的姐姐和姐夫。對方當事人的姐姐一眼看上去就不是省油的燈,一見到我的當事人就兩眼冒火,咬牙切齒。當然,她也是站在自己妹妹的角度。雖然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做法實在不讓人恭維,一直對我的當事人當眾指責,可以說是罵罵咧咧。當事人親友的做法,雖然從其心情上可以理解,但對解決問題沒有絲毫作用。有時,可能因為言辭激烈,或言語不睦,導致雙方反目,協議不成,前功盡棄。
4.提前摸清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和所帶的證件。
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首先要查詢一下所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比如上海,每個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不一,這一點可以通過電話或網站進行查詢。所需的證件也可以一并詢問,以防止到時因為少帶某一樣證件而白跑一趟,這一點對于涉外離婚登記尤為重要。
5.對婚姻登記機關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絕大多數,從素質上來講,應該是過硬的,在長期的工作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很多工作人員對人和藹,性格隨和。但因為有些工作人員不是法律專業人員,因此,有些觀點和做法也可能有些欠缺,當事人不能一任聽信他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