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咨詢:
我家住在農村,19歲時因年幼無知,結下了這段沒有感情的婚姻,現已五年,有一個女兒。婚后他嗜賭成性,我百般勸阻,他是今天寫了保證書,明天就輸掉一萬三。每天就生活在這種還債的日子里,我向他提出多次離婚,他不肯離,還說我有外遇,我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我想要孩子,家產不要也罷,就想盡快解除關系,我想問的是法院能判我勝訴嗎?要多久?
滬律網北京西城區韓效亮律師回復:
可以視為你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你的訴訟請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滬律網某律師補充回復:
一般民事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6個月內結案,用簡易程序的,3個月內結案。特殊情況申請延期的除外。
法律知識拓展: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