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離婚怎么辦
我和老公結婚十幾年,前兩年他就已經有了外遇,家里人都知道.現在他 在外地工作,以便和那個女人來往.很少回家,他的父母在家里也是由我照顧著,自從外出工作后不會打一分錢過來家用,都是我靠店里微薄的收入來補貼,還有照顧他的父母.之前決定協議離婚,房子都歸我,小孩他撫養,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現在他卻變卦了.要求平分財產.他是過錯方,我要怎么樣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中顧網律師解答:
一方有外遇,提出離婚,你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是她自己有了外遇,過錯在他,這樣就可以在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的時候,向你傾斜。
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