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一起做生意,當初和他離婚時,考慮到他做生意比較能干,他又堅持要生意。于是就和他協議離婚。我要的生意上評估下來的總資產的三分之一的現金。(因為我們口頭上都承偌不再結婚,我想就算以后他掙起錢,財產也是我的2個女兒的)。但是結婚沒多久,他就相親,現在交了一個沒有結婚過的女人,他們想結婚后再生一個小孩。我認為自己被騙了,因為他以后生一個小孩,那我留下的生意和多給他的財產就有那個出生孩子的一份。我認為這樣對我和我的孩子都太不公平了。
我和他離婚半年了,我想上訴重新分割財產,因為是協議離婚,似乎法院不受理?我希望大家幫我想想辦法,我和他結婚20多年了,他還出過軌,20多年我付出了很多,沒想到一離婚他就……
希望大家幫我想想辦法。
中顧法律網律師解答如下: 你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變更分割協議,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非常明確:"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