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xù)】離婚需要具備那些手續(xù)
網友咨詢:我跟我老婆想離婚,可我沒有戶口本,民政局不給辦,法院我又不想去,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去了外地,他自己一個人能辦理掉離婚手續(xù)嗎?
滬律網律師回答: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xié)議離婚兩種。 夫妻雙方針對離婚達成離婚協(xié)議,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部門發(fā)放《離婚證》。如果雙方達不成離婚協(xié)議,就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此時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或調解離婚。 法院如果查明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就會判決離婚,同時對財產分割進行處理,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但是法院會適當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生活困難的一方。
一、民政部門協(xié)議離婚程序便捷 協(xié)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xié)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xié)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后,到民政部門辦理協(xié)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并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yǎng)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xié)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