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中國公民)在國外定居,另一方在國內居住,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不管哪一方起訴,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均有權管轄。分別在兩個國家法院起訴的,國內法院亦有管轄權。
2、雙方(中國公民)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原則上在定居國起訴。除非定居國不受理(以必須在中國法院起訴為由),可以在中國起訴。分兩種情形: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3、雙方(中國公民)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4、雙方均取得外籍,能否在中國起訴?
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5、雙方(中國公民)均定居外國且已經離婚,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應到哪個法院起訴?
在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