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5月08日新華網
新華網圣地亞哥5月7日電(記者侯耀其)智利總統拉戈斯7日簽署頒布該國新的,允許已婚男女在婚姻遭到失敗后依法辦理。
在拉莫內達宮舉行儀式上,拉戈斯總統發表講話,稱智利頒布允許離婚的新婚姻法是民主制度的進步,標志著該國法制社會正在不斷走向成熟和完善,因為新婚姻法尊重公民的婚姻自由和民主權利。
他指出,在智利誰也沒有主張和提倡離婚,但要面對社會現實和依法處理現實問題。允許已婚男女在婚姻失敗后合法離婚是給他們在保護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利益的基礎上以重新擇偶的權利。
智利是西半球唯一禁止離婚的國家,長期以來,該國一直沿用1884年的婚姻法。近10年來,為了修改禁止離婚的舊婚姻法,智利政府和議會作了前仆后繼的努力,但由于保守勢力的阻撓,這一努力幾經周折后終于由該國國民議會于今年3月完成了修改原先婚姻法的全部立法手續。
允許離婚的智利新婚姻法頒布后將于6個月后開始生效,屆時將正式取代該國1884年的舊婚姻法。根據新婚姻法,智利將于2005年7月前在全國建立一些家庭法庭,并由家庭法庭具體實施新婚姻法和處理婚姻沖突及其它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