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鐘情,相識兩月閃電結婚
2006年6月,正在上海某高校讀書的我市女青年肖雯(化名),在一次英語派對上認識了金發(fā)碧眼的澳大利亞小伙子安迪(化名)。時年26歲的安迪高大英俊且幽默風趣,贏得了肖雯的好感,而安迪也對長相清秀的肖雯一見鐘情。派對結束后,兩人互留了電話號碼,之后便開始頻頻見面,并很快陷入了熱戀。
當時,安迪在澳大利亞某企業(yè)駐上海的辦事處工作。為能與心上人廝守,2006年7月,肖雯大學畢業(yè)后四處投簡歷,希望能留在上海工作。然而,她卻一直沒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最終,在家人安排下,肖雯回到了南京工作。
距離并不能妨礙兩個年輕人的愛情。每到周末,安迪都會到南京與肖雯相聚。這年8月,兩人相識僅兩個月后,就在江蘇省涉外婚姻登記中心領了。
結婚半年,“洋丈夫”不告而別
結婚后,肖雯和安迪依然分居,過著聚少離多的周末夫妻生活。激情退卻后,肖雯漸漸發(fā)現(xiàn)與安迪在生活方式、價值觀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異。“比如我想買房,安迪就覺得沒必要。”肖雯告訴記者,為了類似的事情,兩人鬧得很不愉快。
2007年初,肖雯發(fā)現(xiàn)安迪已有半個月沒來南京,手機也打不通。后來她找到安迪的同事才知道,因辦事處被撤銷,安迪已在一周前返回澳大利亞。
對于安迪的不辭而別,肖雯感到無法接受,她設法聯(lián)系上已經(jīng)回國的安迪,希望與其協(xié)議離婚。但安迪卻表示,他工作很忙,沒時間到中國辦。此后,為躲避肖雯,安迪干脆換了電話。
因協(xié)議離婚手續(xù)必須兩人同時到江蘇省涉外婚姻登記中心辦理。無奈之下,肖雯只得向白下區(qū)法院提交了離婚訴狀。
歷時3年,離婚官司還沒生效
白下法院受理此案后,首先遇到了送達傳票的問題。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法院要將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到國外的當事人,這需要通過外交途徑送達,即由基層法院通過省高級法院,再經(jīng)過外交部,轉到當事人所在國駐我國的領事館,再由領事館通過其國家的司法機關轉交。在國外的當事人收到后簽字,再將帶有簽字證明的文書按“原路返回”送到中國。
2007年3月,法院按照肖雯提供的安迪的住址寄出傳票,過了大半年才等到回應:此地址查無此人。原來,安迪已搬離了原住所。好在安迪住在墨爾本的姐姐曾給肖雯寄過一張明信片,法院又按照上面的地址將傳票寄到了墨爾本。又過了大半年,法院終于收到了安迪母親代簽字的傳票回執(zhí),此時已是2008年底。
2009年1月,法院經(jīng)審理,缺席判決準予肖雯與安迪離婚。判決后,法院又按照程序將判決書寄到安迪的姐姐家,但這一次,等了大半年后的回應卻是原戶主已搬離。因無法找到當事人,去年8月,法院只得在報紙上刊登公告。
白下法院民一庭庭長周彬告訴記者,根據(jù)規(guī)定,公告期滿6個月視為送達,如當事人在60天內不上訴,此判決才能生效。也就是說,如安迪不上訴,到了下個月,肖雯的離婚判決才能正式生效。 本組撰稿 本報記者 朱曉露
省涉外婚姻登記中心提醒——
領取證后辦理認證手續(xù)
“我們在案件審理中了解到,肖雯的官司之所以一拖就是3年,關鍵在于安迪在中國領取結婚證后,沒到澳大利亞駐中國領事館認證備案,這就意味著他在本國依然是單身身份。”白下法院民一庭庭長周彬告訴記者,類似的案件,白下法院去年就受理了好幾件,一旦“洋丈夫”或是“洋太太”回了國,當事人想要離婚非常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