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名日本人,被告是日籍華人,他們曾是夫妻。兩人在大連對簿公堂,原告要求法院對大連一處房屋進行分割,他認為這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被告的代理律師則認為,被告在中國的法律關系上僅是未婚女子,其在中國的財產屬于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
離婚后日本男子來連起訴前妻
佐藤香代(化名)是一名日籍華人,她出生于1973年,老家在吉林省,后來加入日本國籍。 2007年5月,佐藤香代與比她大33歲的日本男子佐藤(化名)在日本登記結婚。在雙方結婚后不久,夫妻倆就在日本辦理了。今年年初,佐藤委托大連的律師將佐藤香代告上中山區法院。佐藤訴稱,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二人在中國以佐藤香代的名義購買了中山區的一套房子,面積103平方米,價值人民幣112萬元,購房后又花5萬元裝修。而夫妻離婚后,并沒有對這一財產進行處理,因此佐藤要求分割二人共同購置的這套房屋,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房款的一半,共計人民幣58.5萬元。
前妻提出管轄權異議被法院駁回
在佐藤起訴后,佐藤香代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她認為中國的法院沒有對此案的管轄權。今年3月,中山區法院下達了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該房屋位于大連市中山區,因此中山區法院享有管轄權,駁回佐藤香代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后來,佐藤香代上訴,今年5月,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代理律師:她在中國法律中是“未婚”
近日,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罕見的案子,在庭審過程中,佐藤香代的代理律師——遼寧華府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為民認為,中國的只承認涉外婚姻,而不承認外國婚姻。所以中國不承認外國婚姻在中國的合法性,因此案由中的“離婚后財產糾紛”不合法。由于原告和被告均沒有履行中國婚姻法的必要條件,所以被告在中國的法律關系上僅僅是未婚單身女子,其在中國的財產屬于中國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目前,法院還沒有對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