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其訴訟代理人。然蔣云沒有應訴答辯,對此訴訟未予理睬。
不久,新西蘭國克賴斯特徹奇地區法庭依據陳小杰的訴訟請求和新西蘭國相關的法律,作出第1219號決議書,決議解除蔣云與陳小杰在中國達成的婚約。蔣云持新西蘭國克賴斯特徹奇地區法庭的上述第1219號解除婚約決議書、該法庭的訴訟通知書和陳小杰的離婚起訴狀副本的英文本和中文譯本,向我國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該解除婚約決議書的效力。
人民法院接到蔣云的申請后,經審查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條件,予以立案受理。該院認為:蔣云申請承認的新西蘭國克賴斯特徹奇地區法庭的解除其與陳小杰的婚約關系的第1219號決議書,內容與我國法律不相抵觸,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承認外國法院判決效力的條件, 對新西蘭國克賴斯特徹奇地區法庭第1219號決議書的法律效力予以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