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咨詢:
我與妻子是在國外登記結婚的,后來我回國定居,雙方感情出現問題,我決定與她離婚,她對離婚也是同意的,我們之間沒有財產方面和子女撫養權的爭執。請問我國法院會受理我的案子嗎?我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
律師:
對于你們這宗涉外離婚案件,我國法院有管轄權。
如果你在國內定居,而你妻子在國外居住,則你的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轄權。如果你們雙方都回國定居,則按照一般的訴訟管轄原則,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另外,涉外離婚案件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也就是說,我國法院受理此案,會適用我國法律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