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判斷婚外情調查是否侵犯第三者的隱私權?
(1)看取得證據的地點
A、取得婚外情證據的地點在調查人的自己家中此種情況一般不構成非法闖入和侵犯公民住宅,而且配偶一方也有權知道另外一方的忠誠度,等于如果你結婚,那么你就得放棄自己的部分隱私權。
B、取得婚外情證據的地點在賓館、“第三者”家中等非公眾場合如果擅自闖入強行取證,可能會:
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b.侵犯“第三者”的個人隱私權;
c.如果對他人采用強制措施的,還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罪;
d.對他人毆打的導致傷害的,可涉及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從“有理”到“有罪”。
C、在公眾場合調查婚外情的情況在公園、咖啡館等公共場所取證的,視為行為人對自己的隱私權進行了放棄。
(2)看取證手段
A、采用的取證器械要合乎法律規定比如有些調查公司聲稱的采用針孔攝像機等間諜攝氏對對方進行拍攝的,屬于不合法的取證方式,即使是公安機關采用間諜設備拍攝的證據都不能用于定案證據,何況是非法的調查公司。
B、采用的調查手段要合法不能采用非法盯梢、強制拍照拍攝等方式取證,更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取得證據后的使用方式
盡管取證手段合法,也會侵犯他人隱私權。不當使用主要指在不相關的人面前展示獲得的證據,把證據公開場合展示等等,但是提交給法院和律師不算侵犯他人隱私權。
2、婚外情如何調查取證才合法?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否則一般不能作為證據。
(2)保證書“白紙黑字”難否認,讓當事人寫下保證書。
(3)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及照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為了取得證據,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權行為,當然取得的證據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不存在此種問題。
(5)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警察介入,警察給做的筆錄就是很好的合法證據。
(6)當事人自己偷錄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對方。當事人采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么該未經修改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7)取證目的已達到,卻又另行對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進行侮辱,則又構成了侵權行為。
(8)安放錄音或錄像設備是在自己家里進行偷拍偷錄,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辦公室或家中,則就不具備合法性。
(9)通過法律禁止出售的竊聽設備獲得的證據就不具備合法性,因為收集證據的手段就不合法。
(10)鄰居、朋友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