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各不一樣。多年來,一到“三八”節,諸多女子“一把鼻涕一把淚”控訴家庭暴力的場景便充斥媒體,各級婦聯也加大力度為婦女姐妹維權。其實,除了丈夫的拳頭暴力外,還有眾多女子忍受著丈夫花心、冷言冷語、扣截家庭錢款這些冷暴力。而有一位女子就取證休了花心丈夫。本報3月各期“周五說法”將對家庭與法進行關注。
丈夫花心,并不時在妻子小紅面前描述與情人的“床上細 節”。 同時,丈夫打著如意算盤,也不同意立即離婚———如此并非暴力的折磨,令小紅痛苦不堪,最終她用錄音取得證據成功“休夫”。 昨天,在商場當營業員的小紅說:對丈夫越軌后實施“冷暴力”,女人們不應一味忍受。
丈夫有錢變“壞”了 小紅今年36歲,原是重慶無線電廠職工。1992年,經人介紹與某鐵路部門陳某相識結婚。雖長期分居,但婚后感情甚篤。
從2002年起,丈夫工作有了起色,收入增加,但給家里的錢也越來越少,不回家的次數卻多起來。風傳丈夫和單位上一離婚女子關系曖昧,后來陳某毫不避諱地與其同居。 向她炫耀婚外性行為 小紅開始失眠,漸漸患上神經衰弱,但仍想挽回丈夫。丈夫卻更肆無忌憚,常常回家講述自己和二奶的生活細節,包括性生活。陳某甚至炫耀:“我和她性生活很和諧,感覺很好。” 每聽這些,小紅腦袋都快爆了,整夜失眠。去年10月,小紅提出離婚,丈夫竟提出了半年之約:“你給我半年時間。如果她把我工作調動好了,也不扭倒我結婚,我就回來安心和你過日子。如果她要和我結婚,我就同意離。不然我堅決不離婚,拖死你!” 鐵證休夫獲得房產 在律師幫助下,她錄下了丈夫承認有二奶以及講述與二奶生活細節的話語。今年1月中旬,小紅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丈夫賠償1萬元。
知道“敗局”已定的陳某終同意離婚。陳某知道自己是過錯方,協議中同意了妻子的要求,把房產和家電都讓給了小紅。
錄音錄像鎖定花心丈夫 小紅休夫并獲房產,小紅遭遇的是精神暴力,即“冷暴力”。目前法律上尚無冷暴力的明確界定,但法律對無過錯方有明確保護措施。
可向花心丈夫索賠 《婚姻法》確立了離婚時婚姻過錯賠償制度: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害。《婚姻法》第46條規定,可要求對方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