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時,應慎重取證,盡量不要等到起訴了再去慢慢取證,這個時候往往會收效甚微。
因為對方已經提防了,財產能轉移的轉移了,線索能消滅的消滅了,給你的取證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難度。那么如何取證呢?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如何打有準備之仗?提前取證很重要。不要等矛盾激化了,無法挽回了,方準備搜集相關證據。對方有外遇的,怎么取證?可采用證人證言或者拍照等方式。
有人擔心,拍照的證據會是侵權的非法證據。筆者認為,當第三者的隱私權與夫妻之間的配偶權相抵觸時,法律應保護配偶權,而不應保護第三者建立在破壞他人家庭幸福的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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