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基于離婚達成的協議制作的,記載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
離婚調解書的意義:
1、離婚調解書生效后與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當你們雙方都簽收后,從法律意義上說,你們已經離婚、不再是夫妻。
2、有了離婚調解書,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決。
3、離婚調解書不是離婚判決書:判決書在送達后雙方在上訴期內不上訴時生效;但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都簽收后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簽字即不同意調解,調解無效,法院應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