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文為您介紹離婚證的含義,符合離婚的條件,辦理時所需準備材料及其相關程序。讓您對離婚的過程有更快的了解。
一、離婚證的含義:離婚證就是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日這是解除夫妻關系之之日。
二、辦理離婚證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券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辦理離婚證的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四、離婚證的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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