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收費標準的函
市民政局:
你局“關于核定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收費標準的函”(京民婚字〔1995〕第77號)收悉。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精神,同意市、區縣民政部門在辦理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時,按每對9元收取工本費。市、區縣民政部門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并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方可收費。
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收費標準的函
市民政局:
你局“關于核定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收費標準的函”(京民婚字〔1995〕第77號)收悉。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精神,同意市、區縣民政部門在辦理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時,按每對9元收取工本費。市、區縣民政部門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并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方可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