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保全應當必須具備的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采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裁定采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4)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的。
(6)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7)案件必須有給賦予內容,屬給付之訴。
2、怎么申請財產保全?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依法享有權利的憑證以及侵權行為的證據(jù)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法律上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原件必須在提交材料時交由立案人員審核。)
(2)如實填寫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寫清楚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申請保全的財物、金額及證據(jù)、事實與理由等內容。(提供對方的牌照號和所屬的出租公司名稱就可以了)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證據(jù)保全必須詳細列明申請保全的證據(jù)情況。
(3)提供保全擔保書,必須寫明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的名稱、地址及擔保的內容、用于擔保財產的名稱、擔保金額。擔保人應在擔保書上簽名蓋章,并提交擔保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和擔保物的所有權憑證原件。
(4)擔保財產的權屬和價格的證明材料。用于擔保的財產可以是現(xiàn)金(應提供存折)、房地產(應提供權屬證明)、車輛(須提供有效的全保單)、股票等所有權明確、依法可以流通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財產必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且沒有設置擔保或被執(zhí)法部門查封。擔保財產權屬憑證必須提供原件核對。
(5)其他相關的證據(j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