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離婚案件是由于夫妻一方對另一方存在感情不忠所致,有的案件當事人能夠掌握充分的證據,但多數很難掌握。如果在離婚過程中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即便對方真的存在婚外感情或者婚外性行為,也會因為對方的徹底的否認而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收取相關的證據就顯得非常的重要。本人總結自己的工作經驗,現就證據的取得問題談一下拙見。
1, 自己親自取得
在生活中夫妻雙方相互是最了解的,一旦一方感覺到另一方可能存在對自己不忠的行為時,自己就要立即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同時還不能輕易的打草驚蛇。要保持冷靜的頭腦,要有長遠打算。切不可急于冒進。在實踐中往往會由于性急而失去寶貴的取證機會。一個較為親呢的電話,一封較為熱情的書信往往被認為是鐵證如山了,于是便大打出手。結果打草驚蛇,使得真正能夠說明問題的證據今后無法取得。因此這就要求您要勤于觀察,多加總結。但決不可在真正確鑿的證據出現之前不能做到小忍,從而露出了自己馬腳。造成今后取證不能。
2, 聘請社會上的調查機構
目前社會上出現了很多社會調查機構(在此不談這些機構的合法性)。他們往往都有類似調查夫妻不忠證據的業務(在此也不談他們究竟是否有權)。如果您沒有足夠的時間,您也可以請這些機構里的某個人員給您幫忙。
3, 聘請律師
聘請律師代理自己進行訴訟,已經被絕大部分人所認同。然而根據本人觀察卻發現:很多人在欲對自己的配偶進行相關調查時卻完全忽略了律師的作用!他們往往認為只有那些社會中的調查機構才能進行調查。然而事實上調查取證正是律師的一項重要的業務。無論是什么樣的案件律師在辦案過程中都必須要依法取證。這既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也是律師辦案不能不做的事情。因此聘請律師取證是您最好的選擇。也是您最可靠的保證。因為律師有自己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律師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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