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于婚姻案件是否判據離婚,并不是只看被告的態度,不是被告自己堅持不離婚,法院就不判決離婚。
1、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在前面已經提過,這里不再重復。
2、在當事人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而答辯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3、但是反過來,如果當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規定的法定離婚情形,那么就算當事人不愿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4、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間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間的相互關系,想辦法與對方進行溝通,心平氣和地磨合,而不是說放任對方到法院去起訴,只是堅持自己的答辯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