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費先生咨詢,兩年前,他與妻子由平壩縣法院判決離婚。自己最近準備結婚,但他聽說要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手續,但當時他并沒有與前妻辦理離婚證,現在還需要到民政部門補辦離婚證嗎?
答:法院的判決書相當于離婚證。我國目前存在兩種不同方式的離婚。一種為協議離婚,選擇這種方式需要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然后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取得離婚證;另一種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取得調解書或判決書。兩者具有同等效力。因此,費先生與前妻的婚姻關系在法院判決生效后就已經解除,費先生可以帶著法院判決書到民政部門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咨詢熱線:0755 - 8371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