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咨詢:自己與愛人結婚5年了,以前感情都很好,只是近來愛人常以工作忙要加班為由很晚回家,還常常以出差為借口許多天不回家,可是自己聽到消息,他是在外面有了其他人,后來經過我問他也承認了外面有人了。我想離婚,想問問這種情況能讓他凈身出戶嗎?他這種情況屬于重婚嗎?
王律師解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首先此條必須以離婚為前提。其次,法律對同居有嚴格規定,婚姻法中的同居是指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這與婚外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僅僅證明偶爾有婚外情的情形,卻并未持續穩定共同居住,無過錯方也無法在離婚時主張損害賠償。但若你們雙方協商好他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他的份額也是可以的。此外,你的情況可能構不成刑法規定的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