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補償需要什么條件 離婚補償是指約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較多義務,因而
離婚補償需要什么條件
離婚補償是指約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較多義務,因而在離婚時付出較多的義務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給予適當物質補償的一種制度。我國《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據此,要求離婚補償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①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履行了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義務。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義務時比另一方付出得較多。
④必須在離婚時提出補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