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不到“第三者”的證據怎么辦?
由于新婚姻法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所以一旦婚外戀被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占得先機。但由于取證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曲指可數。直接能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很難取證,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存在婚外情,列舉了大量的證人證言,但這些證據都屬于間接證據,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所以要取證明“第三者”的證據就要找出關鍵的證據,否則花這么多精力和金錢去取沒有實質意義的證據,是不合算的。
2、如果自己有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就可以在離婚時候得到經濟賠償?
當事人(尤其是女性)總是強烈渴望抓住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甚至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請私家偵探。
當事人基于兩個目的:一是為了查明真相,在親戚朋友中討個說法,離婚也得離個明明白白;另一個目的則是寄希望于抓住對方的婚外情證據,以獲得離婚時候多分財產,讓對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第一個目的是道德的范疇,在此不作評述。但第二個目的,恐怕婚姻法會讓你失望,為什么呢?
(1)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為三大類: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為、婚外戀;第二種是《婚姻法》說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2)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并無因果關系。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4)有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
3、認定“第三者”的那些證據是關鍵?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2)嫖娼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4)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5)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